11月10日,财政部办公厅发布“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”(92号文),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运作,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,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。 文件一出,马上被众多媒体冠以“史上最严”的规定,引起相关单位极大的关注。 阅读链接: 财办金〔2017〕92号文 要求严格 通知措辞很严厉,指出要及时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,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,着力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,促进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目标,夯实PPP可持续发展的基础。 要求分类施策,将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,纳入项目储备清单,重点进行项目孵化和推介;将处于准备、采购、执行、移交阶段的项目,纳入项目管理库,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。 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人负责、持续跟踪,及时将条件不符合、操作不规范、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。要求一共规定了七大类、二十三种需要清退出库的情形。 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管理库集中清理工作。对于逾期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区,由财政部PPP中心指导并督促其于30日内完成整改。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,将暂停该地区新项目入库直至整改完成。 入库、保库难 入库难。通知要求,对新申请纳入项目管理库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,优先支持存量项目,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,确保入库项目质量。 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,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,如商业地产开发、招商引资项目等;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,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;仅涉及工程建设,无运营内容的等,不得采用PPP模式实施。此外还包括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、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。 保库难。通知要求,各级财政部门应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库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,全面核实项目信息及实施方案、物有所值评价报告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、采购文件、PPP项目合同等重要文件资料。 对于未按规定开展“两个论证”、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、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、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、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等5项入库项目,予以清退。 整改范围广 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刘芳指出,截至2017年9月末,入库项目合计14220个,其中进入准备、采购和执行阶段项目合计6778个。意味着根据92号文件精神,接近50%已经纳入管理库项目要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清理、整改。 截至2017年9月末,处于识别阶段项目7442个,占到入库项目总数的52.3%,也需要根据92号文件的规定开展清理、整改。 对于入库落地项目,应该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重点关注,如果清理整改不到位,被调整出库,存在很大的风险,如融资风险、违约风险等。 根据文件要求,对已入库项目应该视进入采购阶段和未进入采购阶段,可整改和不可整改的不同情形加以处理,即对于项目进入采购阶段,可以完善资料、进行整改的,可以给予补充完善后,经审核通过后不清理出库,政府方要做好相应的资料补充,对于已经签约落地的项目,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要做好合同补充完善工作。 对于项目进入采购阶段,存在违反PPP精髓,无法完善资料、进行整改的,则坚决清理出库,对于已经签约落地的项目,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要做好合同善后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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